本所諮商時間(本時刻表自115年3月起實施)
| 星期 | 一 | 二 | 三 | 四 | 五 | 六 | 日 |
| 上午 (10-12點) |
公休 | 會談 | 會談 | 會談 | 會談 | 特約 | 特約 |
| 下午 (2-5點) |
公休 | 會談 | 會談 | 會談 | 會談 | 特約 | * |
- 「週一」和「週間晚上」不接受預約,特殊情況例外。
- 「會談時間」皆採事先預約確認。
- 「特約時間」事先確定後,當天無法異動。
- 網站的線上預約或Email聯絡:可隨時上線,所方會盡快在週間中午去電聯絡,確認相關事宜。
- 行政聯絡或預約諮商:週一至週五的中午12~下午2點之間,可與所方電話 0931-668-765 聯絡。
- 問題類型:以夫妻關係、家人關係、關係創傷、親職諮詢或危機處遇為主,其他問題由心理師與來電者確認。
- 個別會談:以1~1.5小時為原則。
夫妻或家庭會談方式:每次約1.5~2小時為原則。時間長度由心理師與個案商定。 - 每次會談以間隔一週為原則。有特殊需求者,由心理師與個案共同討論。
- 約定後若需要更動時間,須事前聯絡確定,則不視為無故缺席。(在會談一天前,用簡訊留言或電話連絡,所方確認才算。)
- 特約時間(含國定假日),當天無法臨時異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