諮商時間與收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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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諮商時間(自115年9月1日起實施)

星期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
上午
(10:00~12:00)
會談 公休 會談 會談 會談 特約 特約
下午
(14:00~17:00)
會談 公休 會談 會談 會談 特約  
備註:
  • 「週二」和「週間晚上」不接受預約,特殊情況例外。
  • 「會談時間」皆採事先預約確認。
  • 在網站的「線上預約或Email」預約:所方會在週間中午去電聯絡相關事宜。
  • 行政聯絡或預約諮商:週一至週五的中午(12~2點之間),可以電話0931-668-765親洽。
  • 問題類型:以夫妻關係、家人關係、關係創傷、親職諮詢或危機處遇為主,其他問題由心理師與來電者確認。
  • 個別會談:以1或1.5小時為原則。夫妻或家庭會談方式:每次約1.5~2小時為原則。時間長度由心理師與個案商定。
  • 約定後若需要更動時間,會談前24小時前,以簡訊或電話連絡,經所方確認,則不視為無故缺席。
  • 特約時間(含國定假日)當天無法臨時異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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